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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为会见权状告公安厅被驳回

    日期:2007-05-31     作者:李丽    阅读:2,103次
    5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起诉辽宁省公安厅侵害律师会见权一案(本报4月3日曾作报道)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理由是,周泽诉辽宁省公安厅不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的权限范围。

    对终审裁定,周泽律师表示难以接受。他认为,法院不受理律师就公安机关侵害律师会见权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无异于宣告:律师会见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公安机关侵害律师会见权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而且,“诉讼请求属于实体权利,根本不应该通过裁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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