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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洪起案辩护律师王渊披露——豪华律师团与千万律师费的内幕

    日期:2006-04-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3,579次
《上海法治报》 2006年4月11日|法治快览|
 
今年3月14日至15日,轰动一时的国洪起金融诈骗案由无锡市中院开庭审理。国洪起的辩护团向法院补充递交了长达10多页的书面辩护词,该案的判决已经进入倒计时。
日前,国洪起案的辩护律师之一、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的王渊律师向媒体披露该案的诸多内幕。

律师费用上千万
据王渊介绍,国洪起辩护团的人数远不止当天到庭的18人,仅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一家就有十多名律师参与此案。根据各自的特长,律师们还被分成刑事组和民事组,分别负责该案涉及的相关刑事和民事法律问题。起初,国洪起指定了由三名亲信组成的三人小组负责与辩护团协调,后来则由国洪起的妻子孙涤非亲自出面。国洪起家人为此案支付的律师费将高达上千万元。
据透露,国洪起名下在山东、上海等地被查封的资产至少有三四十亿。

违规操作违不违法
在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国洪起向宁禄投资出具虚假3亿元资金的认定问题。检察机关指称,2001年10月9日,国洪起指使吴克夫负责的广东证券西华路营业部向宁禄投资出具了虚假的3亿元资金的转入凭证及资金对账单,宁禄投资看到这些单据后,随即把协议中约定的股票和资金交付给赛克赛斯。当天下午,在宁禄投资有关人员离开西华路营业部后,广证就将转入宁禄投资账户内的3亿元资金转出。国洪起和吴克夫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将根本不存在的3亿元资金在当日内转入转出,使得宁禄投资因此被骗。
辩方认为,虽然大家都明知“当天回购”是违规操作,但在证券行业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资金转入凭证及资金对账单均系真实凭证”,宁禄投资完全可以据此向广证提出兑现3亿元。因此,国洪起和吴克夫不构成合同诈骗,故做无罪辩护。
此外,双方还将国债抵押是否等同于国债回购;吴克夫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等问题展开了激辩。

判决将产生重大影响
国洪起案暴露出国内证券行业立法的诸多空白。此案判决后,将对这些违规操作行为作出法律界定,将对整个证券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相关部门拟将考虑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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