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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律师团参与接访

    日期:2007-05-30     作者:人民日报    阅读:2,718次
     “一个合理的建议,有时就能说服一个上访老户,避免一个新上访户,避免更大的纠纷,甚至挽救一个家庭。”在山东,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走上了规范化轨道,省市县三级已组建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律师团121个,设立律师咨询处306个。

据山东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产生的,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上访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将上访案件准确地分流到仲裁、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使上访者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目前,全省各级信访部门接待的来访中,涉法涉诉问题占19.2%,这类问题法律性、政策性强,解决难度大,而通过律师参与接访,优势明显:一是上访人认为律师回答的问题有法律依据,可靠、权威;二是律师身份比较中立,做事比较公道,容易沟通,所以愿意说心里话。2006年,全省有452家律师事务所、2874名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

山东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制定了《山东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规则》、《关于律师参与省信访局涉法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规定参与接访的律师主要职责为:为来访者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引导来访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接受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等等。仅去年,律师接待信访案件5915起,使4158起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者导入法律渠道解决,使1万余名信访群众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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