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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听庭制度 监督律师提高办案质量

    日期:2007-09-20     作者:宋姝辉 见习记者 陈炜敏    阅读:2,043次
        律师的服务水平由谁来监督?这个问题最近在山东省济南市得到一定解决。为了监督律师的出庭质量,济南市司法局律管处出台了听庭制度,通过组织旁听来督促律师提高办案质量。

    我市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对每位所属律师的法庭辩论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两次旁听。此外,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和各县(市)区司法局也要不 定期地组织旁听。为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大对律师队伍的监管力度,每年两次对律师办案进行大规模的跟踪调查和抽查,了解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态度、收费情况、办案水平的满意程度,并定期向各律师事务所反馈调查结果。今年以来,我市又推出了所主任考评制度,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各所主任进行考评,加大了对所主任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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