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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需办法援案

    日期:2006-09-05     作者:通讯员 杨鹏程 记者 李晓群    阅读:2,432次
        今后,我安徽省社会专职律师每人每年将需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兼职律师每人每年一件。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近日力推新政,首次就加强社会执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出明确意见。 这意味着除了现有的法律援助律师外,将有更多的社会律师加盟这项“阳光工程”,从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日趋社会化。

针对当前我省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每年当地注册的执业律师名册和律师本人的选择,来合理调配法律援助任务,尽可能使每位律师平等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在本省范围内不受所在地域限制,履行义务的方式有三种,既可以办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还可以以资折抵援助,律师可自行选择。同时,省司法厅还将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介绍,社会执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是律师界扶弱济困、奉献社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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