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人才交流中心迁址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10-22 阅读:9,584次
接上海市司法局通知,我“中心”将于2001年10月31日(星期三)由小木桥路268弄1号搬迁至静安区江宁路958号三楼(安远路口),邮编:200041。我“中心”10月31日暂停办公一天,新址于2001年11月1日(星期四)正式对外办公。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各室电话如下: 主任室:021-62277581 办公室:021-62276708 档案管理、人事代理:021-62661622 人才交流、信息管理:021-62277725 传真:021-62277581、021-62277725 备注:新址直达公交车有19、36、112、113、24、54、13、63路 上海法律人才交流中心 200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