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遭横祸 律师来救助
日期:2008-02-02
作者:瓯法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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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想自杀的小伙子从天而降,把一名在楼下的姑娘砸成瘫痪,小伙子却无大碍( 《跳楼自杀 自己无恙 砸伤路人》 http://wzdaily.66wz.com/wzwb/html/2007-09/12/content_12453771.htm)。昨天下午,瓯海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小伙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因为负责的法官和好心的律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突遭横祸的姑娘
小伙子姓邓,从湖南来到温州打工。去年9月10日晚上10点多,因刚刚辞职,心情郁闷与邻居发生纠纷,脸上被砍了几刀。工作没了,脸也毁了,小伙子跳楼自杀。
一声闷响,地上昏死过去两个人,小邓在上面,他身下压着一位年轻的姑娘。
姑娘小陈,湖北人,从那一刻起,她再也没有站起来过。因为脑部、颈椎严重受伤,姑娘已经高位瘫痪,今后的生活成为家人都不敢想象的难题。
小伙子被起诉后的两次开庭,姑娘都被家人抬到了法庭过道上。因为智力已经大受影响,她听不懂法庭上大家在说什么,只是每次听到她爸爸陈诉时悲痛的声音,她就会在担架上发出些呜呜的应和。
她才17岁。
长舒一口气的法官
审理此案的是瓯海法院刑庭年轻的刘法官。案件法理判断很简单,但现实中的处理却很难。
一边是可怜的姑娘,高昂的医药费,今后漫长和未知的生活;一边是家庭困难,身无分文,正是因为丢了工作才想到自杀的小伙子。小伙子甚至都没有家人过来,他的心情与当初自杀时同样决绝,他对民警说,别放我出去了,我没钱去赔。
断案不是简单判个罪,社会影响那么大的一件事法院要提供适当的解决途径。
2008年1月23日,刘法官陪着小陈的父亲去瓯海区政法委办公室,领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这也是瓯海法院自从设立司法救助金以来最大的一笔发放额。
而且令刘法官没想到的是,第二次开庭那天(1月17日前后),接连有两个案子,下一个案子的律师偶然来旁听,给此案的解决带来了转机。
一位偶然介入的律师
谭浩是温州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天在瓯海法院他有开庭,一个非法行医案,他是被告的代理人。
根据排期,第一个案子就是这个自杀小伙把姑娘压成重伤的案子,这个案子结束后才轮到谭律师他们。
出于职业习惯,早到的谭律师很自然地走进了法庭旁听。悲剧的偶然性让谭浩很震惊,在休庭时他当场掏出400元塞到姑娘父亲的手里。
法庭压抑的气氛让谭浩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法庭过道担架上那个年轻姑娘的样子老是敲打着他的神经。
回到所里,谭浩跟主任说:“我们那个党员爱心基金呢?”
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是我市比较知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50多人里有近20名党员,两年前他们设立了一个党员爱心基金,资助过温州大学得病的大学生,也捐助过“桑美”台风的灾民。
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当天作出一个决定,捐助小陈2万元。谭浩也作了一个决定,为小陈做免费代理。
一场爱心救助
昨天的开庭显然比最初小陈父亲提出百万元赔偿务实多了,在谭浩的帮助参谋下,小陈家人提出了14万元的赔偿额。这14万元是小陈治疗至今有单据的医药费,“希望小邓能够赔得出”。后续治疗费用,等伤残鉴定明确了再说。
据悉,我市市民也为这位可怜的姑娘募捐了7万多元。至此,在小邓无钱赔偿的情况下,小陈已经得到了10多万元的资助,能暂时把治疗维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