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组织律师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在沪调研活动
日期:2004-09-0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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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来沪就«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进行立法调研。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赔偿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近十年来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该部法律需要修改和完善之处。受市律师协会委派,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的邹佳莱、王昊东、沈伟民律师,以及本市公安、检察、财政、市府法制办、华政、社科院、华师大等有关同志和专家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与会人员分别就本部门实施国家赔偿法以来的概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国家赔偿法修改和完善的具体建议等发表了意见,主要涉及到国家赔偿的范围、确认和赔偿程序、赔偿计算标准等问题。市财政局和市检察院还分别介绍了赔偿基金的使用情况。与会律师,提交了书面材料,并提供了几件案例,对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责任认定等方面建议在《国家赔偿法》修改中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