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各区动态

各区动态

虹口区律工委委员参加检察院座谈

    日期:2015-07-17     作者:虹口区律公科    阅读:4,559次

7 10 上午,虹口检察院在金建庆检察长带领下,和虹口区律工委委员进行了座谈。区司法局局长王北翼、副局长王浩,副检察长田欢忠以及部分律工委委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主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后,如何提升检察机关接待服务律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转变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思路与方式,加强律师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等议题展开讨论。与会律师们踊跃发言,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便于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畅通交流渠道,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大保障,助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田欢忠副检察长对律师们的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权益方面的新做法、新举措。一是接待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科学制定律师接待工作流程和操作图,细化流程环节和过程要求,确保预约申请等各环节无缝衔接,实现律师接待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二是加强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与诉讼进程推送服务,通过律师预约平台、12309电话等方式,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予以公开。全方位加大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方面律师预约查询。三是制作《律师接待意见反馈表》,征求来院律师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改进措施的研究,通过回访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司法行为规范化。

        金建庆检察长感谢律师们对检察院工作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会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回去,认真研究,抓紧落实,进一步打造新型良性诉辩关系,提升区域法治化水平。一是认真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强化诉讼中律师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力的制度保障。尊重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方面的权力,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发挥辩护律师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人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结合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12309电话的正式运行,完善网上预约、电话联系和现场办理三种方式集一体的律师案情阅卷模式,理顺律师接待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明确律师查询、咨询、申请会见、通讯、提供书面辩护意见等事项的程序和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细节,实现律师接待方式多元化、流程透明化、内容全面化。三是结合司法改革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发挥律师对检察队伍的监督作用。针对检察队伍办案能力、办案程序、队伍的形象、语言规范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律师们的参与配合,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的公信度、透明度,提高整体办案能力。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