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热情接待北京律协代表团
日期:2003-11-2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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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朱洪超会长、万恩标秘书长等热情接待由副会长彭雪峰带队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团一行,并就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北京律协代表团成员还有常务理事、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隽,理事、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子华和秘书处宣传联络部负责人刘军。上海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黄立群,会员部主任王旭峰、宣传部主任刘福元等参加座谈。 双方就律师协会的运作模式、“两结合”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律师事务所建设、律师奖惩、行业宣传工作、律师税收和收费办法以及秘书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作为律师业发展较快的北京和上海,在律师协会的建设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具有很多相似性,面临一些共性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谋求更大的发展,双方对此多有期待。朱洪超会长在座谈时说,“北京律协在行业管理方面有许多开创性的举措,两年前上海律协在六届理事会成立伊始,就组团到北京律协学习先进经验,相信这样的交流,能够促进双方的工作更上层楼,希望这种交流今后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