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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海归” 只为圆律师梦

    日期:2008-03-28     作者:吕轩    阅读:3,311次
    计时俊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2005年获得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谙熟法语。现任卢湾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卢湾区海外联谊会委员、卢湾区青年律师联谊会理事、上海浙江商会理事,上海温州商会常务理事,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疑难案例专家小组成员。2004年获卢湾区优秀青年律师;2005年被评为卢湾区四五普法宣传先进个人;2006年荣获卢湾区优秀律师。
计时俊曾于1989年赴法国留学、工作多年,在阔别祖国十年之后,计律师满怀着一腔为国效劳的热情,毅然放弃在法已经取得的成功,回国投身律师事业,并于2001年12月在上海正式执业。
计律师一直以工作诚恳敬业而著称,无论承办案件的大小都亲历亲为,同时不计较效益所得,对每一个案件都保证质量。正是由于计律师的勤勉敬业,一批像中国恒达集团、上海轻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恒大石材市场、上海金树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百信鞋业有限公司、新加坡德安(上海)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聘请他担任法律顾问。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日开始施行,但计律师涉及物权领域法律实务至今已有六个多年头,他本着遵循法理原则的精神,将其在国外留学所学到的《物权法》理念与中国《物权法》领域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对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所涉及的案件范围有物业管理纠纷、小业主权益保护、土地征用等案件,如:被新闻周刊称为“中国小业主维权第一案”的上海四季园小区小业主维权案件,浙江苍南县重大土地违规征用案件。他灵活运用《物权法》原理并将这些法理原则糅合成自己特有的物权法办案规则,获得了法官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认同。
在为学校选聘法律顾问时,卢湾区教育局欣然将包括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巨鹿路第一小学、卢湾区七色花小学等数家学校与计律师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计律师运用娴熟的法律功底,设计了如小学生学法辩论赛、新学期家长普法课以及校职员工与律师对话等一系列生动有益的活动,在普及法律教育和辅导学生、家长、老师学法过程中时有创新,博得被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他领导的汇鸿事务所还被中共上海市卢湾区委员会和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评为“卢湾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前后,受多家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邀请,计律师积极担任普法宣传员的角色,为家长和学生组织了多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学校学生人身伤害处理等一系列讲座。《物权法》颁布后,计律师又一次担当了普法宣传员,为区党校、区规划局、区纪律检察委员会、区科委、区老干部局、上海中小企业家协会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授课近二十场,使得《物权法》高深的原理走下神坛走进平常生活,机关干部掀起了一股学习《物权法》的热潮。
2005年,上海汇鸿律师事务所被共青团卢湾区委授予“青年文明号”,事务所派出以计律师为核心的辩论队代表,参加了卢湾区司法局赞“红烛”精神辩论赛,获得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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