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山东名律师 骗得钱财十余万
日期:2007-11-13
作者:肖建忠 记者 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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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年男子竟前后伪造律师证、记者证等多种证件及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以帮忙打官司为名,骗得钱财142000元。近日,该男子被白云区法院依法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底,被告人李兆水听说贵州省黔西县洪家渡移民因拆迁问题准备打官司,遂产生诈骗移民钱财之念。今年3月,李兆水认识洪家渡移民颜某某后,声称自己是律师,愿免费为洪家渡移民拆迁问题上北京打官司。
为了骗取移民的信任,李兆水冒充山东名律师岳恒之名,雇人伪造名为“岳恒”的律师证、记者证、名为“贾旺春”的身份证、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及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公厅”文件及印章,以打官司要路费为由,先后骗得洪家渡移民曾某某、颜某某等10人每人14000元,骗取洪某某2000元,共计142000元。
今年7月,李兆水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追回赃款人民币50000元及赃物三轮厢式摩托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