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召开律师培训工作会议
日期:2003-02-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053次
2月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律师学院召开律师培训工作会议。在市律协副会长、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吴伯庆主持下,市司法局律管处李海歌处长传达了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法局关于对兼职律师进行审查登记的通知等文件。律师学院周涵清副院长作了2002年律师培训工作总结,汇报了2003年的工作安排,并布置了更换培训证工作。各区县司法局律公处(科)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等。 2003年的律师培训工作将有许多新的举措:参加青浦集中培训的执业律师一律免交食宿费(新任律师除外),培训经费由市律协从会费中拨款解决;市区举办业务讲座,着重于新兴、前沿法律专业,聘请著名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讲课;地处远郊的南汇、金山、青浦、松江、嘉定、奉贤等区以及崇明县的律师,参加市区听课次数为3次,另3次由本区县司法局律公科组织讲座。可以预期,培训方法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将更大地调动广大律师的学习积极性,更有利于律师处理好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在继续教育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