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状告三部委
日期:2008-04-14
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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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董正伟用了整整一个月时间,终于将3.6万字的“对于通存通兑行政复议申请书”完成。他认为,通存通兑收费违反合同法、民法、价格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
这封运用了经济学、法学、政治经济学、国际关系等理论质疑银行通存通兑业务合理性的来函,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读了两天,不由感叹:“从没看到过这么长的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研究很透彻,留下的印象很深!” 4月6日,董律师向国务院第二次提出了关于通存通兑行政复议终裁申请;7日,他收到发改委电话;8日,他如约与发改委工作人员进行了恳谈。
这一切预示着,董正伟状告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人民银行三部委制止商业银行乱收费的请求,正在步入正轨。
在与国家发改委高层接触后,董正伟得到信息: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进行调研、取证,积极筹划起草有关法律文件,试图在制度上找到解决银行收费、效率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
律师曾被银行扣掉19元
2007年4月30日,由于开通了网上银行服务,很少查询借记卡账单的董正伟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自己的牡丹灵通卡被扣了两次年费和一次小额账户管理费共19元。这让董正伟气愤不已:“银行怎么能说扣人钱就扣呢?”
出于职业本能,董正伟查询了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的章程,发现工商银行借记卡有7项以上的收费项目,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让董正伟初次有了替储户维权的想法。利用“五一”七天长假时间,董正伟把诉状写好,然后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支行告上了西城区法院,对工商银行收取的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产生质疑,并且要求制止银行乱收费问题。很快,这起19元标的额的官司被西城区法院受理。 但两审董正伟均败诉。
2007年8月16日,他向银监会发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列出了4条申请,共计1万字。21日,他又向国务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长达两万字。之后,董正伟将通存通兑收费问题上升为公民财产权益问题,他于11月27日完成了《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将近1万字,提交给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
4月初,董正伟在1月底向两部委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已经到达受理期限60日,但两部委依然没有作出复议决定,于是董正伟在6日向国务院提出了第二次复议申请。
至此,加上3月17日董向国务院提交的状告人民银行的行政复议终裁申请,一人同时状告三部委的局面形成,董正伟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董正伟12点质疑意见
1: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具有欺诈性
2:银行和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中西不同,跨行通存通兑是否与国际接轨
3:商业银行属“公共利益”企业收费应听证
4:通存通兑收费和ATM跨行交易手续费是重复收费项目
5:通存通兑收费是协同垄断经营行为
6:商业银行是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最大受益人
7:商业银行发布公告收费属于“店堂告示”
8:大型商业银行没有单独市场定价权
9:大银行为了既得利益转嫁竞争风险成本给储户
10:商业银行针对银行卡和存折的乱收费可能会引发通货膨胀风险
11:储存存款收费违反劳动法
12:《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违反多部基本法律,成“特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