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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沪青律师实务研修班举行开班典礼

    日期:2003-02-2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400次
2月24日上午,“第三期沪青律师实务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市律协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分别来自青海省2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34名律师受到了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热烈欢迎。开学典礼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青海律师协会会长庞顺泽,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分别在典礼上致欢迎词。朱洪超会长在讲话中说,举办沪青律师实务研修班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律师界应该做的一项有意义的工作,也是对党中央西部大开发号召的积极响应和实际行动,具有深远意义。他说上海律师的发展离不开西部同行的支持与配合,希望两地律师把握住这个学习交流的机会,为今后更好地合作奠定基础。庞顺泽副厅长则希望青海律师能够努力学习上海同行的先进经验,努力开创青海律师事业的新局面,在三年的合作协议期满后,希望两地律师能继续保持合作与交流,推动两地律师业的共同发展。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在最后的讲话中再次强调了东西部律师合作的重要意义,他说两地经济客观上存在的极强互补性,一定能够带给律师以无限的发展空间,他要求上海律协全力做好研修班的组织安排工作,为两地律师交流提供最大的方便,希望青海律师能与上海律师加深交流,增强互动,推动东西部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共创美好明天。随后青海和上海律协代表互赠礼物。出席今天开班典礼的还有青海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曹建民、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宝麒。 典礼结束后,研修班正式开课,由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伟晓律师主讲“律师房地产实务”,青海律师学员开始了为期两周的紧张学习。 2月23日,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等到上海火车站迎接青海律师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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