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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团

    日期:2007-07-19     作者:周崇华 实习生张昆    阅读:3,070次
    昨天下午,由632名社会执业律师组成的宁夏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团,在银川光明广场集体宣誓后,开始奔赴全区各地开展“一助一”法律服务活动。司法部为此发来贺电,表示祝贺。
7月4日,宁夏司法厅《关于组建宁夏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团的实施意见》和有关通知下发后,全区所有社会执业律师踊跃报名,全部加入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团。自治区司法厅因势利导,利用业已建成的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格局,引导志愿服务团和法律援助站在一年内建立长期的“一助一”结对服务关系,开展社区行、乡村行、工地行、社保行、狱所行和信访行等法律援助“六行活动”。
按照《实施意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每月开展一次“进社区保平安”法律咨询活动,由结对服务关系律师每周到法律援助站值班半天;利用农村集市,每月进行一次大型法律宣传活动;每月到当地较大型建筑工地或劳务市场进行一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农民工工作站;向社会公布服务团名单,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贫弱群体和符合法律援助的妇女实行“点援制”,将60岁以上老年人列为法律援助对象,开展无障碍援助和服务;在全区各监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上门服务;建立信访部门与志愿律师信息联系制度,定期组织律师到信访部门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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