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动律师业发展
日期:2008-04-15
作者:吴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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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天津市南开区出台《南开区关于推动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三项措施加大对全区律师业的培育和扶植力度,加强全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推进全区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律师业在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南开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利用区内律师业资源服务区域经济,制定三项措施推进辖区内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三项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对全区律师业的培育和扶植力度。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依法规范区域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净化律师执业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律师业的服务与管理,拓展律师业务范围,继续对律师事务所给予适当奖励,增强律师业的发展后劲。二是加强全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律师执业培训,培养一批掌握WTO规则、熟悉涉外诉讼程序的律师人才,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南开区引进律师人才的优惠政策,推进优秀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三、加强全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推进律师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扶持和培养规模较大、特色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在专利、商标、金融、证券、海商海事、房地产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引导一些专业较为集中、基础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发展为专业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