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上午,由OSR法律教育机构主管凯罗琳女士带队的荷兰律师代表团一行10人来访市律协。市律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吴坚主持接待了代表团。
首先双方介绍了参加座谈的人员,随后双方就成为执业律师所具备的条件、律师收费、全职律师和兼职律师的区别、律师执业的地域性以及特邀会员的相关问题的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参加接待的还有外事委员会委员刘爱军、陈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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