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5日,七届律协召开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由吕红兵会长主持,副会长朱洪超、徐晓青、毛柏根、钱丽萍、王小耘出席,监事长王国忠、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黄立群列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一、讨论了市律协关于要求全市律师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认为,近年来市律协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市民和各级政府的广泛好评。为了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律协将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手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市律协鼓励、倡导广大律师进行法律帮助。
二、讨论了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事宜。认为,开展律师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是律师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形式。目前,上海的街道基本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为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并为郊县乡镇提供优质律师服务,市律协决定近期召开社区法律服务研讨会。
三、讨论了市律协将在各选区开展律师代表团工作的意见。认为,律师代表团是律师代表大会及其大会闭会期间,律师参与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形式,是律师协会与各选区律师代表、律师之间进行联系的重要桥梁。市律协将在各选区积极开展律师代表团工作的探索,并将在调研基础上推出若干意见。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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