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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邀请“名推委”公开研讨名牌及免检话题遭婉拒

    日期:2004-10-1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771次
继不久前“中国名牌”产品评选活动遭到法律界质疑之后,10月10日,又有489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中国免检产品”证书,这些企业同时也获得了国家免检资格。这一结果刚一公布,再一次引起社会上的强烈反响。在前天由致诚律师事务所召集的“中国名牌及免检产品公开研讨会”上,法律界、新闻界人士最想见到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代表却因故缺席。 据官方资料显示,一年一度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由质监部门逐级审查,在产值、生产规模等指标上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得到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三年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免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选工作是质检部门委托“名推委”进行的,凡是获得“中国名牌”的产品在有效期内一律优先进入“免检产品”目录。 在前天的研讨会上,经过一番激烈探讨,法律界、新闻界和消费者代表的目光逐步集中在三个焦点问题上:一是针对前不久某些被媒体曝光的中国名牌产品,其“质量风波”是否是如官方解释的是检测中的“设备问题”所致?“名推委”应该向公众揭开个中“迷雾”;二是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名牌可以免检,但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依然会对其进行不定期抽检,同时进行免检的部门规章与不定期抽检的实际工作并存,本身自相矛盾;三是政府部门用信用做担保评出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给政府带来的风险也是弊大于利的。同时,《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暂停或撤销中国名牌产品”的情形过于抽象,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反映强烈”等,这些指标在实际执行中都缺乏量化的可操作性。 据主持会议的张显峰律师介绍,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曾于上月23日向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发出公开信,建议对近日出现质量风波的几家中国名牌企业举行公开听证,以决定是否暂停或召回其“中国名牌”称号。此次邀请“名推委”与会想进一步澄清探讨上述问题,但当会议开始1个小时之后,“名推委”秘书处在电话中解释:“领导安排了其他会议,不能参加。” 另据了解,《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颁布后,迄今全国已经有547个品牌获得中国名牌称号,有1489个获得免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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