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座谈会现场 |
图为市律协张学兵会长讲话 |
图为市律协巩沙副会长认真听取与会人员交流建议 |
图为海淀法院宋鱼水副院长发言 |
为进一步搭建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的互动机制,2011年11月3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同是法律人?审理与代理民商事类案件”座谈会。市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巩沙,市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及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等部分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庞正中,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仲裁法、婚姻与家庭法律等专业委员会委员30余人参加座谈。会议由高警兵主任主持。
巩沙副会长首先在致辞中对市海淀法院领导及同志们一直以来对市律协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希望此次座谈法官与律师们能够互通有无,就工作过程中遇到各种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相互加深理解,探讨民事案件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完善的法官和律师合乎各自职业特点的活动准则,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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