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4日,“中国律师2012年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美兰湖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届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协办,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中国内地的海事律师、海事法院法官,航运企业、物流企业、保险公司、船东保赔协会、保险公估公司的代表,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英国、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的律师,共计300多人参加了本届研讨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在开幕式上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付晓强法官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专题报告。
(盛雷鸣会长致辞)
本届研讨会召开之前收到论文56篇,收录研讨会论文集。经过专家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8名。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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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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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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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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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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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钻井平台溢油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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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张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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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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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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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法律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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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君、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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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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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下的实际承运人制度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的适用——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桐城”轮再审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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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蕾、钱舒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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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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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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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海上保险代位求偿之诉的程序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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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政、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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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铭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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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50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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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荣、邓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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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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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委托调解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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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柚牧、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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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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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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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养殖水产品损害赔偿问题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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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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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敬海(厦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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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运代理司法解释未决问题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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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华、田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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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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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人之同时履行抗辩权辨析
——兼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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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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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唐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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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条件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探讨
——因拖航海事侵权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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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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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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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索赔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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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芳龙、高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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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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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扣船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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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安山、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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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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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下卖方优先获得提单权问题研究
——兼谈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货运代理司法解释第8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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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萍、吕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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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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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issues in freight forwarding and multimodal transport in Ita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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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dio Perr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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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 Legale LS Lex Jus Sinac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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