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探讨如何“处关系”
日期:2008-04-14
作者:沈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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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法官与律师之间应该相互提高、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相互爱护……”4月11日,绍兴越城法院部分法官与律师面对面,共议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据悉,此举旨在营造更好的司法氛围,让老百姓在打官司时能够更加放心。
当天下午,越城法院执行局和立案庭专门邀请秦国光律师事务所和中行律师事务所的10多名律师前来座谈,从业多年的秦国光律师坦言,现在要找法官直接交流比较麻烦,因为法院规定律师不能直接到办公室找法官,虽然法院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利于两者间业务交流,希望在这方面能够得到改观。现场的法官也谈了不少自己的想法。
此外,越城法院行政庭和刑庭的10多位法官当天还分别来到中圣律师事务所和朋成律师事务所,就如何建立两者和谐健康关系交换了意见。在接下来的时间,越城法院其他法官还将与其他律师进行面对面交流,摆问题、找原因、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