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23日,市律协律师学院联合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举办为期两天的公司法律师实训课程培训班。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副主任徐培龙、屠磊、金冰一主持本次培训,曹志龙主任作最后的总结发言。本次培训共250余名律师参加,现场反响非常热烈。
9月22日上午,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盖晓萍律师为大家分享《从司法解释四角度谈股东权益与公司利益平衡》。盖律师对最新出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条款进行分析,并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比较,同时结合实例、判例,深入讲解股东权益与公司利益的保护与平衡。
下午第一场由上海宋海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海佳律师与大家分享《重新思考股权激励》,从股权激励应注意的要点以及其参与的采取股权激励的企业出发,认为企业应慎用股权激励。
第二场则是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峰律师讲解《公司诉讼债权人保护实务》,分享了债权人应如何在公司诉讼案件中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9月23日上午是由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聂彦萍律师分享《公司法解释四中股权转让争议初探》。聂律师结合公司法解释四中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条款对目前公司股权转让中存在的争议及问题进行了探讨。
下午第一场由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资深律师刘智讲解《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在股权激励中的应用——以新三板公司为例》,从新三板公司的角度探索有限合伙模式及平台在股权激励中的作用。
第二场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竞律师讲解《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实务》,分析了从公司设立阶段、公司经营过程中、到公司清算阶段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也结合公司法解释四分析了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可能涉及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
当日的培训还邀请到著名公司法专家王林清先生讲解《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王林清先生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结合具体经典案例,辅以幽默风趣的方式向培训律师讲授了有关公司决议瑕疵纠纷的相关问题。
最后,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律师做总结发言,表示委员会将继续与律师学院合作,带来更多高质量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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