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共同主办,市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承办的“电子证据保全研讨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告厅举行。
会上各个研究会的律师讨论了当前电子证据保全的法理问题、趋势、技术,以及电子证据在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的应用等。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三位公证员对目前电子证据保全及公证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他们向律师们介绍了“公证证据宝”这一电子数据证据提取与储存平台。这是全国首家由公证处自主开发、自主管理的证据保全平台。该平台将便利申请人取证,将电子证据固定从公证处延伸到了网络。 今后,保全电子数据证据将不再需要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直接在网上登录便可实现。
在场律师认为这一新型的证据保全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电子证据保全及公证地各项操作,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公证的成本。会后,不少律师注册成为了电子数据在线保全平台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