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日期:2005-04-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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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9日,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律协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吕红兵会长主持,律协监事长王国忠、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黄立群等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到会并讲话。 会议主要内容:(一)通报会长、副会长的工作分工;(二)讨论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三)通报代表大会提案汇总情况;(四)会长、副会长汇报下一阶段工作思路,监事长通报监事会工作思路。 会上,吕红兵会长就专门委员会与秘书处的工作以及新一届律协理事会的工作谈了“八点”思路(参见东方律师网“ 七届律协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召开 http://new.lawyers.org.cn/lawyers2004/innernews/show.jsp?infoID=02000018831”)。吕红兵会长还传达了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七届律协第一次会长办公会上的讲话精神。 各位常务理事围绕吕红兵会长提出的“八点”工作思路进行了讨论。 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位常务理事以主人翁态度讨论问题的民主氛围,指出常务理事会是律协行业管理的核心,应一切从广大律师的根本利益出发,对律师负责,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在“两结合”管理中,常务理事会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桂局长还肯定了吕会长的“八点”工作思路,认为这“八点”思路有基础,可操作。他对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提出了“接好班、想好事、看好路、开好局”的希望,并表示市司法局会全力支持律协的各项工作,把上海律师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