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私设办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本月,区局公律科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核查人员对在本区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特殊地点附近开设的各类使用律师名义的场所及宣传媒介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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