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的作用,安徽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向省国资委推荐律师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对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由律师对企业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今后,包括各省属企业在审批所属子公司投资
的公司的改制重组方案时,也需在这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据了解,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因出现违规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罚的律师事务所,有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承担为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任务的资格。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