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率先启动未成年人维权律师办案资助项目
日期:2006-07-17
作者:杨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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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为“花朵”维权不用发愁,我省正在实施一个“阳光工程”,旨在最大程度地保护和救济未成年人。昨日,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孔维钊律师透露,安徽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国未成年人维权网络律师办案资助项目,目前全省已至少有十几起未成年人案件受惠于该项目,整体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据孔维钊透露,该项目资金来源于亚洲基金会,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向亚洲基金会申请的法律援助项目,并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委秘书处组成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执行。2006年度,亚洲基金会资助中国案件总数为300件,将根据案件类型,为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资助600元~1500元,旨在鼓励更多律师,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援工作,使权利受到侵害而又难以自我救济的未成年人,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救济。
据介绍,所有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的律师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资助。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协作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可以设计子项目,定额打包申请。打包申请的,项目还可以给当地的组织、协调者一定的项目管理费用。
根据规定,下列案件将可以申请该资助项目:家庭经济贫困但不在政府法律援助范围之内的以未成年人为受害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以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行政和刑事案件;案情非常复杂需要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因为地方保护或地方政府干预而不能得到公正审判的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伤害,当地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案件;具有公益诉讼性质的案件,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案件;跨地区或跨省的案件;上述之外的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的未成年人案件,如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案件等。
据了解,中国现有3.67亿未成年人,对于那些权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最迫切的需要是针对个案的法律援助,而此次资助项目的直接目标,就是推动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减少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中的费用负担。 (杨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