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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律师宣传工作,维护律师良好形象--上海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日期:2002-08-0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688次
市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于2002年8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16名委员有12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该委员会主任朱宝麒主持,市律协会长朱洪超出席会议。 会议简要回顾了市律协2002年上半年宣传工作情况。一是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市律协副会长吕红兵和市律协理事、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钱丽萍任新闻发言人;二是适时举行了关于律师收费标准、律协统一投保律师职业责任险、律协聘请维权委顾问和执业纠纷调解员以及成立律师志愿团为政协委员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等新闻发布会,及时通过媒体传达律协工作的声音和观点。会议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安排,一是继续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制作多媒体(光盘式)宣传材料,介绍上海律协和上海律师在维护民主与法制,参与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的活动和作用;三是评选2002年上海律师十大新闻及上海律师优秀新闻奖,鼓励媒体宣传律师,介绍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监督律师的执业行为,并对做出成绩的记者予以奖励。四是建议市律协规划与规则委员会加快制订律师宣传守则,以便于监督律师在媒体上解答法律问题,参与法制类节目中恪守职业和执业纪律,体现法律专业人员应该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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