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日凌晨5时许,巢湖市半汤镇57岁的农民刘之华在市政府门前的一个水塘边起虾笼时,遭4名不明身份男子殴打,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居巢区警方经过侦查,将李龙、李风、张杰和张华(化名)4名学生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带至刑警大队。在遭到办案人员轮番审讯和体罚下,4名学生最终被迫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但是,该案在4个多月后真相大白,真正的凶手被抓获。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办案民警受到了严厉查处,4少年获得了赔偿 http://b-145121.hotnews.alibaba.com.cn/。
至此,该案似乎尘埃落定,但它却引发了为几名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孔维钊的思考。这起案件由于办案人员忽视未成年人的权利,片面追求办案效率,刑讯逼供和诱供,给孩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这起偶然案件背后其实隐藏着深层次的法律缺失。于是,孔维钊萌发了为未成年人刑事保护立法的建议,并一口气写出了3000字建议书。在这份建议里,孔维钊提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 http://b-142593.hotnews.alibaba.com.cn/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应通知监护人到场,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份建议由我省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并最终作为656号议案交由有关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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