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18日电(李烁 臧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一起中国男子在新西兰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肖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没收犯罪工具。
被告人肖真出生于1986年,中国上海市人,2007年5月起在新西兰奥克兰市留学。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31日凌晨1时15分许,肖真在奥克兰市天空城附近扬招一辆出租车。行驶途中,肖真因与出租车司机莫尼(Hiren Mohini)发生口角,而对莫尼不满。肖真欲下车离开并拒付车费,随后二人发生争执。期间,肖真持刀刺戳莫尼后逃离现场。经尸体检验,莫尼因被刀刺戳左胸部,刺破心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肖真回到住处,并于2010年2月5日离开新西兰,2月6日在上海浦东机场入境中国。2010年6月,肖真在上海市宝山区其居住地被上海警方抓获。
法院判决认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肖真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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