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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将婚姻注册工序外判 律师可当见证人

    日期:2003-02-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911次
信息时报2月10日消息:香港消息香港入境处处长黎栋国8日透露,香港特区政府考虑将“行婚礼”的工序、结婚“注册官”等工作外判,以期节省资源、人手。新婚人士以后可能由律师楼见证结婚。
黎栋国上月底曾表示,将于今年5月关闭位于荃湾、屯门、粉岭及流动入境事务处办事处;东区和东九龙的婚姻登记处;荃湾、元朗、粉岭和流动生死及婚姻登记处;以及人事登记处的荃湾办事处等。8日他在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再次表示,计划将“行婚礼”的工序外判,当中如负责男女结婚的婚姻注册官等工作,也会寻求外判,希望能借此节省人手及资源。
据悉,现时婚姻“注册官”负责的工作将来或会外判给律师楼,由律师充当“结婚见证人”。香港市民目前可选择在婚姻登记处及指定宗教场地进行婚礼,而现时获授权主持登记手续的,包括约30名入境处职员及超过200所特许场地的神职人员。
报道称,相信注册官工作外判后,市民可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每年3万对新人,可选择更自由的时间、地点注册结婚,此外,费用亦可望有所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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