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组织律师参加“ 中国-瑞典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
日期:2005-10-2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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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由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承办的“中国-瑞典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在上海宾馆举行。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敏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秘书长U1f Franke共同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到会并致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咨询处处长陈建、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秘书长U1f Franke、最高院执行办原副主任葛行军、瑞典最高院首席大法官Bo Svensson、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监督处处长赵健、瑞典斯德哥尔摩程序法教授Lars Heuman、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主席Johan Gernandt、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誉副主任唐厚志分别围绕“运用CIETAC仲裁规则、SCC仲裁规则进行国际商事仲裁”、“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以及法院的作用-法院对仲裁的协助和监督”、“仲裁协议有关的法律问题”、“国际商事仲裁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四个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市律协此次组织了六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徐天锡、陈学斌等律师还向专家们提出了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会律师都表示能与各专家共同交流仲裁问题的机会难得,了解了国际同行的观点,获得了重要信息,收获颇丰。
会议结束,市律协在静安宾馆宴请与会中外嘉宾,朱洪超副会长、徐晓青副会长与嘉宾亲切交谈。
上海是此次研讨会的第二站,另外两次会议分别于10月17日和10月21日在北京、重庆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