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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所有律师都必须承办法律援助案

    日期:2007-03-21     作者:刘洪智    阅读:1,788次
    近日,垦利县下岗职工薛某拿到了自己应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薛某激动地说:“没想到一个下岗工人的一起事故案,靠律师免费出庭得到了圆满解决。”记者从东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律师必须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在东营,六类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是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是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是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三种情形的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据了解,2006年度东营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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