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私人律师事务所昨日挂牌成立
日期:2002-11-0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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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家私人律师事务所―――翟建律师事务所昨天挂牌成立,这改变了过去律师事务所只有合伙与合作两种组建形式的格局。
私人律师事务所暨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是由一名律师个人投资设立,开业律师以其个人财产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以打刑事官司而闻名的翟建律师,比喻自己开了家以刑事辩护为特色的“专卖店”:“市场需要‘大型超市’一样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也需要我们这样的专卖店。”他说,个人开业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业务素质不高,那么个人开业是一种风险最大的投资,而反之,则能推动开业律师不断努力,创造品牌,提高服务质量。
上海市司法局今年7月制订了《关于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定(试行)》,根据规定,在上海开办私人律师事务所需有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场所,具备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二十万元以上的执业风险准备金,拥有三名以上的专职律师。私人律师事务所以个人姓名作为字号,聘用律师的总数不得超过九名,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并须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监督、指导。据了解,现在已有5名律师在申请开业中。
上海市司法局律管处李海歌处长认为,私人律师事务所的开办有利于律师个人专业业务水平的提高,符合律师职业的特点和法律服务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并对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前景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