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连法大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张耀东比较喜欢中国的律师体制,他认为律师自由的枷锁已经完全打破,律师体制的改革相比其他,走到了时代的前沿,这与经济发展的速度是相称的,他曾多次在公众场合提到律师要启蒙良知,诚信复归,提倡精神气节所带来的律师责任。
他认为中国律师是一种灵魂职业,是一种半神圣的行业,他理想主义的描绘,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议论,赞成反对者有之,法制日报记者通过与张耀东的对话,来探寻这位法律人内心所崇尚的职业精神思想与道路。
律师行业要恢复本来面目
《法制日报》:
您反复强调律师必须品德先行,要有坚定的信仰,是否现在职业精神的缺失已经到了比较严重的边缘?您觉得是什么原因?
张耀东:
是的,当把成功的律师就是能挣多少钱的律师、成功的律师就是能赢多少个案的律师、成功的律师就是能满足客户不合理要求的律师、成功的律师就是与多少法官、多少权贵有深厚交情的律师时,律师变了,成为了一个利用法律知识挣取钱财的商人。的确,他是一个名律师,但仅此而已,因为他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信仰,他也不具有职业精神,我们看到现实的大环境,就是中国律师队伍中少数精英分子可能具有职业精神,但整体的职业精神尚没有建立起来。
我认为,在全球范围世俗社会三百六十行中,高尚的行业是神职人员,神父,僧侣等,他们代表着圣洁,没有私心;医生,教师,律师都是半神圣的行业,是灵魂的行业,神职人员逐渐演化为分门别类的“专业知识分子”。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法律服务业建设的被动性、社会上对律师的偏见以及律师的自身生存压力,造成律师对法律本身的信仰缺乏,对体制的陈疴痼疾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缺乏自主自立的底气;缺乏职业上独立的人格;缺乏与命运抗争的斗争精神。
这些弊病的发生也很正常,但是我国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律师改革相比其他体制的改革是走在前列的,如北京上海一些大的城市,已经做到了换届改选,大连也在换届,律师充分自治,自己解决生存问题,我们这个行业必须要恢复本来面目。
恪守诚信是底线
《法制日报》:
有律师认为,律师职业精神,是让律师不断追求,但没有现实土壤。刚毕业的书生会有一部分有这样的思想,你怎么看待这个说法?
张耀东:
的确,刚刚入行的律师都有种饥不择食的感觉,来什么案子接什么案子,接什么案子做什么案子,面对的不是由我们去选择业务、选择当事人,为了生存会放弃律师的尊严而与当事人讨价还价,为了生存甚至要看当事人的面色行事,这并不奇怪,只有能在律师行业中生存下来,才能谈得上如何在这个行业中发展。
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温饱的满足是从事律师工作的物质底线,“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精神是需要物质保障的,一位新律师,如果找不到一个提供满足衣食住行需要的底薪的律师事务所,你就不要跨入律师职业的大门;一个律师事务所如果不能有一定的业务量从而提供给新律师一个有底薪的岗位,就不要招聘新律师。
但是我现在所针对的是有一定接触面,大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及能独挡一面的名律师们,在赚了很多钱后的心态还是不能扭转过来,一切向“钱”看,甚至认为现在提倡信仰就是曲高和寡,阳春白雪,在中国没有土壤生存繁衍,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其实,律师就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人首先要诚信,应该形成一个基本的底线。勿以善小而不为。
还有,现在有些律师说话谈吐不分场合地粗话、脏话连篇等,都忘记自身还是律师,玷污了律师的形象,当然他无从谈起在律师事务所内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了,好的大律师能带动一个律所的风气,反之亦然,上行下效,把律师界的风气都弄坏了,我们的职业精神蕴涵在点滴小事中。
《法制日报》:
律师职业性质区别于其他行业,其职业精神的重点在哪里?
张耀东:
当然是诚信,现在我们看到不少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精神不够,做了一些不可饶恕的行为:干两年后将核心机密给偷走,一碰到不如意或企业低潮,或者竞争对手高价招手,拍拍屁股就走人,更有甚者,离职时侵占了企业财产,比如收取大量回扣等。这使得整个职业领域蒙羞,使得不少企业深畏之。
具有诚信形象的中国律师依靠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时刻显示的诚信行为,而这种诚信的行为只能来源于植根在中国律师内心的人格品质,没有诚信,我们不可能成为遗嘱执行人;没有诚信,律师见证就缺乏公信力;没有诚信,律师就无法取得和总工程师一样的地位;没有诚信,律师中就无法产生未来的国家领导人,没有诚信,中国律师就没有希望,诚信的形象应是中国律师最基本的形象,这也是区别其他行业最重要最明显的标志。
职业精神举足轻重
《法制日报》:
律师的职业精神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与发展有何影响?
张耀东:
有句话叫:“酒香不怕巷子深”,内功做好,才是根本,自有客户盈门,职业精神与良好的商业经营并不矛盾,如果律师不能有效经营向委托人所提供的服务,使事务所盈利的话,那么就称不上是真正的职业精神,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只是人员的简单拼凑,各自为政,单打独斗,那么律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改善就无从谈起。律师事务所要实现服务的优质化,还必须充分激活每个成员的潜力,团体作战、优势互补,拥有职业精神的律师团队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与未来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法制日报》:
一名职业律师身居管理层后,是否在工作中遇到过很大的阻力?如何减压?
张耀东:
我觉得现在的律师体制是良好的,像我现在的状态一样,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会惧怕质疑与流言,中国的律师体制改革的确做的很到位。当然,这建立在相比其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它真正落到了实处,体制问题的解决,代表自由枷锁已经去除,阻力就在于个人如何对待这份工作了,以前我会随波逐流,现在的回归也不晚,关键是要思考自己需要什么。
我向往自由,喜欢自己掌控时间,现在逐渐已不直接接触业务了,很多案子都交给了其他合伙人。当然,收入肯定会下降,但是因为没有收当事人的钱财,所以不会被牵着鼻子走,我睡得坦然,认为值得,我比较喜欢电视剧《士兵突击》里主人公许三多经常说的一句话:“活着就是要做有意义的事情。”我现在会考虑多参加些公益活动,还会参加对年轻律师进行培训等工作,这是现在需要做的。
我选择的减压方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大多是看书,我甚至现在上班都不坐电梯,直接爬楼梯到17层,这个时候,我认为酣畅流汗也是种减压。
《法制日报》:
新律师的涌现与你们那个时代的律师,职业精神最明显的区别是什么?
张耀东:
我们那个时代的律师有一种内在的约束,办案懂得取舍,正义性比较强,现在很多新的律师在欲望教育的催生下成长,讲求手段不拒,只求目的。诸多现实情况,让人叹息,这也是我一再呼吁重塑职业精神与坚定信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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