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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无人报案仍控诽谤”案被撤销

来源:羊城晚报     日期:2011-07-18         阅读:3,752次

一般“不告不理”的诽谤罪,警方在没人报案的情况下,竟然也将“拆迁钉子户”拘留10天。17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长沙警方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

去年年底,《羊城晚报》独家报道了长沙拆迁户刘华因为频频在网上发微博,记述房子被拆迁,随后以诽谤他人,被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拘留10天。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7月12日,天心区公安分局下发《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复查,我局认为对刘华的行政处罚没有事实依据”,撤销对刘华拘留10天的处罚。同时,该局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并依法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尹安学 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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