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第三期沪新律师实务研修班举行开班典礼

    日期:2003-11-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779次
10月14日上午,上海市律师协会隆重举行了"第三期沪新律师实务研修班"开班典礼。来自天山南北的41位新疆律师受到了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热烈欢迎。开学典礼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新疆律师协会会长郭永辉、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分别在典礼上致欢迎词。朱洪超会长在讲话中说,举办新疆律师培训班是市律师协会、上海律师界应该做的一项有意义的工作,也是对党中央西部大开发号召的积极响应和实际行动,具有深远意义。他祝愿新疆律师在上海学习好、生活好、身体好!郭永辉副厅长则希望新疆律师能够努力学习上海同行的先进经验,努力开创新疆律师事业的新局面,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在最后的讲话中则谈到,上海地理条件得天独厚,因此经济发展位居全国前列;新疆则地大物博,自然资源极其丰富,更有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发展潜力巨大,两地经济的极强互补性,一定能够带给律师无限的发展空间,他要求上海律协办好每一期沪新律师实务研修班,更要加深交流,增强互动,推动东西部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共创美好明天。新疆律师学员则纷纷表示,他们一下火车,就受到了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真有回家的感觉,在此后的学习中一定不负众望,刻苦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随后,培训班正式开课,由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黎庭律师主讲"房地产律师实务",新疆律师学员进入了为期两周的紧张学习。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