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致全体女律师的慰问信

    日期:2005-08-1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486次

全体女律师:
    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自2000年8月11日揭牌,至今成立五周年了。
    追溯历史,1988年5月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成立,同年12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在市妇联设立了“上海市中高级女律师咨询服务部”,原女律师联谊会理事长倪彬彬带领众多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女律师为妇女姐妹们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进入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社会法制化建设的日趋完善,广大妇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切实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1995年10月18日,由市妇联和女律师联谊会联合创办了“巾帼律师义务法律咨询部”,参加服务的志愿者由原来的中高级女律师扩大到女律师联谊会全体会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完善,市妇联和市司法局共同商议决定,成立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暨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分中心。女律师联谊会原会长缪林凤被聘请担任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副主任。2005年3月女律师联谊会换届产生第六届理事会并修改了章程。为了团结更多的女律师,让青年女律师能更多地接触社会,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注册执业的女律师均为联谊会会员,有更多的女律师参加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义务值班。
    广大女律师女积极参加义务值班,中心每年接待超过3000人次。女律师们娴熟的法律知识、耐心的工作作风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部分女律师还被聘请参加“反家庭暴力咨询热线”——现改为全国联网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咨询,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提升了女律师联谊会及律师的社会形象。在纪念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向全体女律师,包括不再执业的老律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慰问,您们辛苦了,衷心感谢您们!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
2005年8月10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