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所是建所九年的合作所。借鉴机关管理念、运用机关管理模式,使事务所的管理机关化是华荣所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01年以来,华荣所由律师及其行政人员6人发展到今44人;业务创收从100万元,到2002年的480万元、2003年的780万元、2004年的1100万元,今年至今天已达1600万元;常年法律顾问从9家到今152家;年办案数从数十件到今1000余件。这些数据表明,尽管华荣所在全市的6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不是发展最好的一家所,但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发展特别迅速的一家所。这么快的发展速度,与华荣所借鉴机关管理模式对事务所进行规范化管理是分不开的。
在此,我介绍三点体会。
一、注重强化律师的公务员意识。
众所周知,律师的职业造就了律师强烈的自我意识。单打独斗、依靠个人奋斗已成为律师行业的普遍现象。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的观念本身就是排斥管理的,特别是排斥组织管理。因此,在注重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如何协调好律师的自我意识和事务所的强化管理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华荣所努力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为此,华荣所倡导律师树立具有明显公务员特征的服从组织领导、顾大局、守纪律、为民服务的意识、观念,用公务员的意识、观念去影响、抗衡律师的自我意识中某些过于极端的东西。从律师的自我意识至律师的公务员意识的变更,对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例如,组织召开事务所会议,我们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强化律师组织观念的过程。为了保证全体律师会议的召开,华荣所通过律师会议决议的形式,明确律师若无故缺席或迟到,或虽有合理事由但未事先经事务所主任许可的,必须在会上作自我检讨。这样,华荣所的会议出席率有了严格的保证,完全杜绝了律师开会时自由散漫、会议开不起来的问题。
二、借鉴机关的有效管理方式。
除了强化律师的公务员意识外,华荣所还借鉴机关的有效管理方式,逐步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进。
1、引入民主集中制模式,实行律师会议民主管理与主任日常管理相结合。
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关和党组织的管理模式。在《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虽然有合作人会议民主管理的概念,但民主的范围仅限于专职律师,且无集中的概念。华荣所引入民主集中制中单位全体人员民主的观念,通过章程规定的方式把民主管理的范围扩大到全所人员。华荣所规定,律师会议通过决议的形式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管理,全体律师包括兼职律师都有表决权,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列席会议。同时,由律师会议选举产生的主任除负责日常事务的行政管理外,还赋予人事决定等权利,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这一制度的实施更好地调动了全所人员的积极性,真正地让每一个人员都感觉到当家作主的感觉,同时,又保证了行政管理的高效性和执行力度。
2、引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的模式,细化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
岗位责任制通常是机关和企业的作法,一般的律师事务所因为规模不大、人员较少、岗位划分不细,很少实习岗位责任制。华荣所则认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事务所不论规模大小、人员多少,要想正常运作,都必须有一个完整细致的岗位划分。为此,华荣所在章程、规章制度中对岗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确定了相应的行为守则:主任有主任的职责,律师有律师的职责,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也都有相应的职责。在实践操作当中,岗位的划分更加细致:在律师当中,华荣所根据律师业务的专业化,设立了相应的业务部;律师助理之中,有咨询谈判、诉讼准备、文书撰写等的岗位分工;在行政人员中,又有财务人员、前台接待、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司机、炊事、清洁等的分工。在各个工作人员明确了自己所在岗位的具体职责后,华荣所明显的感觉到,各岗位之间的配合协助更加流畅了,工作效率相应有了显著的提高。
3、引入机关党支部管理模式,努力加强事务所党建工作。
在机关的有效管理中,党组织发挥了充分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样,加强党支部建设,也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组织保障。规范建设年活动中,正逢华荣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于是华荣所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规范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工作。一方面,通过“开门搞教育”,动员全所人员参加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使更多的群众切身体会到党组织的温暖;另一方面,华荣所创造性地提出了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律师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的“九个结合”,并将这“九个结合”全面地贯彻到日常的律师业务工作中去。后来,华荣所又开创了每年在律师业务收入中提取30万元设立了专项党建基金的作法,用于支持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律师进社区活动和支持党支部活动等,从而探索出了一种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党建工作的加强,进一步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也促进了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借鉴机关的文化建设模式。
任何一个管理有序的机关,都有着一种团队协作、积极进取的机关文化。借鉴机关的这种文化建设模式,逐步培养全所的团队精神、协作意识,培育一种有自身特色的良好律师文化,为华荣所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精神动力。
在办案过程中,华荣所以制度的形式鼓励和引导律师根据各自的特色专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合作外,还逐渐形成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制度。平均一个月,华荣所进行的大大小小的案件集体讨论就有近二十余次,有时一个疑难案件更会讨论数次。
在办案之余,华荣所组织律师历经2年多的研究和不断修改,整理形成了《中华历史大系表》,以使全所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增强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的认同感,进一步激发振兴中华、推进社会变革、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该表集合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文化遗存或历朝历代帝王名号、在位时间,2005年8月由上海人民 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随即参加了2005年度上海书展,并得到了陈良宇书记和龚学平主任的签名鼓励。
同时,华荣所还从2004年初开始向律师提供购车无息贷款,支持律师购买小轿车。目前,华荣所共计向律师发放购车无息贷款100余万元,支持10名律师购置了小轿车。此外,华荣所还每年定期开展两次集体旅游活动,不定期地组织多种形式的业余文体活动,在律师过生日或有红白喜事时按工会的做法组织全所人员集体参加等。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朱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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