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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海豹、缪晓宝等呼吁制定《上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

    日期:2004-01-1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467次
在正在举行的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海天律师事务所薄海豹律师向市人大建议制定《上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沈国明、复旦大学法学教授郭建等市人大代表纷纷在薄律师的议案上附议。建议认为,随着上海向国际世界级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迈进,对上海城市法治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提升上海城市的法治环境也是提高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指标,韩正市长将大力发展现代中介服务业,完善法治环境,提升服务功能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而作为现代中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业,在上海市委和市府关心支持下有了长足发展,在上海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 律师业的受重视的程度也反映了城市法治化的进程,目前,在上海,除了一九九四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律师管理办法》,一九九六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1年修订),及律师行业的一些内部规章、规则外,还没有一部以保障律师执业权为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而已有的规章也多偏重于律师管理和执业纪律,义务性规范多,权利性规范少。尽管上海市委和市府一直十分关心律师工作,律师受社会各界尊崇,但不可否认的是律师执业权受限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 薄律师等建议律师办理诉讼、仲裁代理或者非诉讼业务,可以向工商、公安、国土、建设、税务、海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以及房产、车辆等管理单位调查与所承办业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摘抄、复制与所承办业务有关的材料,有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建议将律师的普法权、代理权、辩护权、调查权等执业权由市人大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以切实保护律师执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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