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律协四次理事会于2006年3月15日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市律协会长吕红兵主持,30 位理事出席会议,监事长王国忠等13位监事、律协顾问武延年、蒉延庆、朱宝麒、吴伯庆、副秘书长王旭峰以及律协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副处长余学杰等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就市律协七届理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2005年会费收支执行情况(稿)及2006年会费收支预算(稿)、《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行为规范》(送审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程序规则》(送审稿)、《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规则(试行)》(送审稿)、《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审议稿)以及七届二次代表大会议程(稿)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在针对上述文稿提出了若干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后,表决通过了上述文件。会议还听取了监事长王国忠关于2005年监事会工作的报告(稿)。
(律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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