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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呼吁取消手机漫游费 律师将赴京听证

    日期:2008-01-07     作者:肖蓓    阅读:2,666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本月2日发出公告称,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

早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上海将推荐一名消保委律师志愿者,作为消费者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目前,参加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候选名单,已由中消协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5名消费者代表,分别由北京、上海、湖北、四川、辽宁等地各推荐一名。据上海市消保委透露,上海地区此次推荐的一名消费者代表是消保委的律师志愿者、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宪。

针对本次听证会“降低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议题,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电信运营商应取消手机漫游费。

赵皎黎表示,手机漫游费实行这么多年,电信运营商投入的设备、运营成本越来越低,手机漫游成本也应该随着运营成本降低而降低。同时在国际电信市场上,手机打得越多越便宜,国内的手机收费标准也应该跟国际接轨。

据悉,目前,我国对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最高上限管理。现行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每分钟0.80元,其他为每分钟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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