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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律师做“高参”

    日期:2007-10-10     作者:安徽法制报    阅读:2,387次
     律师将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记者昨日获悉,省司法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联合下发通知,鼓励和支持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为改革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通知要求,律师通过担任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对国企改革的合法性、合规性,职代会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改制后新公司对职工安置计划、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规划中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事项的合法性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企业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各类纠纷,代理企业进行诉讼或仲裁活动。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变更和社会保险接续中的法律事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秩序。

企业改制后,律师应协助新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拥有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律师参与国企改革的全过程,对于规范国企改革行为,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后企业的规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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