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律师”周善清为农民讨公道
日期:2008-06-24
作者: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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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善清,是山东省高唐县姜店乡范庄村的一名农民党员。61岁的他耳聋已近10年了。让人惊奇的是,最近7年间,他却以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为农民群众打官司170多件,胜诉率95%以上,而且分文不取。调解的农村纠纷更是数不胜数。
2004年初春的一天,柳庄村的高某找到周善清,要状告自己的儿子儿媳不孝。听清原委,老周劝解道:“解决家庭赡养矛盾,尽量不要打官司,即便赢了官司,也会伤了孩子的心。”随后老周提笔为高某写了一份“对自己亲生儿女的约法三章”。上面写着:你们的亲生母亲已经去世26年,当父亲的拉扯你们兄妹5个很不容易。我现在已经65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我现在体弱多病,需要你们提供赡养义务,故此对你们提出约法三章。
高某将写好的约法三章复印5份,每个孩子一份,贴在墙上。时隔几天,高某提着酒,拿着烧鸡,乐呵呵地又来了,一进门就喊:“老周、老周,办了、办了。”不用说是矛盾解决了。“这两天,5个孩子都上门了,还拿来了礼物。”
群众服了周善清这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事,一有邻里纠纷、婆媳矛盾、夫妻感情纠葛,都愿意找他。事无巨细,周善清是来者不拒。
他接手的大部分是经济案件,要到法庭上作一番“较量”。鱼丘湖街道二杨村是全县有名的木器加工专业村,木器加工厂的杨荣芝两年前卖给阳谷县一个家具经销商一批家具,要账成了难事,这家单位抵赖说5400元的货款已全部付清,只是欠条未抽。几个回合的追讨,双方弄僵了。杨荣芝说:“算了,自认倒霉,就当交学费了。”老周知道后,带着杨荣芝两次到阳谷县景阳冈法庭。被告方有3名证人出庭作证,老周走到一个年轻证人面前,和颜悦色地问道:“你和我的当事人认识吗?”“不认识。”“既然一面都未见过,你怎么知道款已付了呢?作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位证人的脸红了,汗珠顺着脸淌了下来。最后法庭宣判,原告杨荣芝胜诉,5400元欠款全部追回。
办这样的事多了,那些“甘认倒霉”的人似乎找到了主心骨。老周说:“凭啥让农民认倒霉,有法律的保护,农民的腰杆就硬了。”
都60多岁了,耳朵又不好使,还不收费,帮农民打官司图什么?许多人都这样问周善清。熟悉他的人说:“他就是爱打抱不平,年轻时就这样。”
老周只有初中文化,但他近5年来读了不少法律方面的书籍。他爱钻研法律,农田的活儿主要是老伴干,他常常是白天打官司,晚上看书,都要看到夜里一两点钟。
周善清说,“每当给农民群众讨回公道时,心中总有一种自豪感。”几年来,他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就连周边县市的人也通过亲戚朋友找来了。他管的事也越来越多,从邻里纠纷的琐碎事,到婆媳不和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到婚姻关系、债权债务、劳务纠纷、交通肇事、工伤保险、宅基地等案件,每月平均两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