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王伟利用职权收受开发商及工程建设单位的7笔贿赂总额就高达49万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笔为12万元人民币外加1万元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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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王伟的辩护律师认为,王伟长期在地方担任领导职务,由于现行体制的局限,使得其所受到的监督较少,在此位置上要想抵制住诱惑是不大可能的。同时其律师为了证明其当事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抛出了“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在一个地方那么长时间内过年过节时没人送钱是很不正常的事,说明人缘很差”的辩论观点。对律师此言,法庭上一片哗然。
王伟自己也向法庭“诉苦”,他辩称,在他所收受的购物卡中,就有1万元是对方用邮政特快专递送来的,自己想退也退不掉。
通过对王伟长达15页的起诉书的指控可以看出,作为地方父母官的王伟,只要收取了对方的钱便恪守为对方办事的承诺,并且也不管事情的影响如何。而这其中便出现了强令接受不合格工程,将被免职的干部重新起用的“壮举”。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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