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上海市尚实律师事务所刘晓明律师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聂某提供法律援助。聂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聂某要求肇事方赔偿。由于事故发生在晚上,且道路状况比较复杂,交警部门作出无法做出责任认定的结论。案件经一审判决,受援人聂某的丈夫对事故承担40%责任,肇事车辆司机承担60%责任,肇事车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刘晓明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了受援人聂某。经刘晓明律师仔细分析,认为该案一审法院判决的确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刘晓明律师为受援人书写了上诉状,协助受援人提起了上诉。此后的时间里,刘晓明律师多次安排时间与受援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案情。开庭前,刘晓明律师还协助受援人向二审法院提供了聂某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庭审中,刘律师据理力争,向合议庭充分阐述了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错误之处,并且结合受援人自己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驳斥了一审判决通过推理认定受援人丈夫自己应负40%责任的认定。2013年10月1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除维持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外,撤销一审认定受援人丈夫负次要责任的判决,直接改判肇事车辆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改判肇事车辆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受援人拿到终审判决后,激动地对刘晓明律师说:虽然我对一审判决不满,但我真没有想到二审能够直接改判,是你刘律师的争取,帮我们多获得了三十多万元的赔偿,我们一定要重重的感谢你。刘晓明律师对受援人说:你们的案子是法律援助的,我不能收取你们一分钱,这些赔偿款都是你们应该得到的,我只是运用法律武器成功地保护了你们的合法权益而已,如果你们真的要感谢,就应该感谢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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