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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责任落实、推进协会工作——市律协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司法部部长张军讲话精神

    日期:2017-09-06     作者:宣传部    阅读:11,738次

 827日,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强调,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队伍和律师协会建设最根本的是行业自律。要解决好律师协会管理曾存在的职责不明晰、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把律师协会管理律师队伍的各项职责真正落实到位。各律师协会需要健全的制度要尽快完善,已有的各项制度一定要坚决执行,真正让律师协会自觉挺在前面,切实把广大律师期盼的维权和惩戒工作做实做硬。律协作为“律师之家”,必须关注广大律师的诉求和呼声,回应广大律师的关切和期待,使律师执业活动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不辜负历史新时期赋予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职责使命。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参加会议。

 9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会长会议暨党委(扩大)会议,俞卫锋会长向各位党委委员、副会长、监事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各部门主任传达了张军部长讲话精神,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对张军部长讲话中提到的律师协会存在的问题,对照上海律协的各项工作找差距、找短板并提出改进措施,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各项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明确会长驻会制度,完善会长负责制

 律师协会实行会长驻会制度,会长以律师协会工作为主职,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组织领导理事会各项工作并引导上海律师加强协会建设,将张军部长提出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等均已签署履职承诺书,承诺勤勉尽责。

2、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明确律师协会各组织机构的职责,细化各组织机构职责及相互关系:

 明确律师代表大会是律师协会的权力机构,实行代表常任制,继续执行每年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制度。

 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律师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继续执行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理事会会议的会议制度。

 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是律师协会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继续执行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长会议的会议制度。

 继续执行监事会制度。监事会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会长会、理事会及代表大会依法依规谨慎勤勉的履行职责。

 延续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对会长、理事会负责的制度。

 律师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3、“举旗”、“亮剑”并重,强化律师协会职能

 加强律师维权中心和投诉受理处理中心建设,加强人员配备,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心作用。

 坚定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加强个案维权,提高维权工作效率,及时回应律师维权需求。加强组织维权,继续巩固完善与公、检、法单位的沟通和会商协调机制,深入推动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规定和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加强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加强行业纪律惩戒工作,针对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净化律师队伍,促进和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对律师的社会认同感和美誉度。要进一步通过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规范律师行为,加强律师自律,提高律师的职业尊荣、归属和集体荣誉感,引导律师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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