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律师应向委托人履行及时报告义务
日期:2005-05-1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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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施妍萍 记者 高国垒)前天,市司法局召开律师工作会议,部署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将重点抓好包括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履行向委托人及时报告义务等方面的规范工作。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规范”: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增强事务所依照章程和内部管理事务的意识;建立健全并落实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强化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履行向委托人及时报告的义务;建立健全律师收费争议解决办法,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的有效机制;严格落实从收案、办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标准办案规范;防止因提供错误的法律意见而造成的职业风险;规范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对律师党员的监督、管理和约束。 上海法治报